督查进行中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包头市动监所对辖区内陆续复工复产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重点对进入屠宰企业的车辆、人员排查登记、测温、防疫消毒情况;运输车辆、待宰圈、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清洗消毒情况;屠宰企业的动物入场是否附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佩戴畜禽标识情况;出场肉类是否加盖检疫合格章、检疫验讫印章;是否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责令屠宰立即整改。(审核:乔月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