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疫控发〔2023〕148号
关于印发《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动物检疫技术服务中心、乌兰察布市动物卫生检疫检验中心、包头市动植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海市畜牧兽医中心: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23〕568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23年10月30日-11月8日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现将《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202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特木尔巴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