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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执业兽医制度,确保我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建立科学、统一、高效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规范的、高素质的考务工作队伍和执业兽医队伍。
  三、工作步骤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部署发动、工作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农牧业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农业部兽医局,各盟市制定盟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兽医局。
  时间安排:2010年4月15日前(自治区)
  2010年4月底前(盟市)。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2、组建机构。成立自治区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考区办公室(详见附件)。12个盟市成立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考点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0年4月。
  3、召开会议。召开由各盟市农牧业局分管局长、兽医局长、考点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大专院校参加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会议,部署全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5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
  4、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区内兽医大专院校、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广泛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要求、内容、方式和步骤等,使相关人员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
  时间安排:2010年4-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二)工作准备阶段
  1.办理考试收费许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立项批复,向自治区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我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
  时间安排: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
  2、考务培训。对考区、考点和报名点考务人员进行考试报名、考务管理等工作培训。
  时间安排:2010年5-9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
  1、报名及资格初审。考生在网上报名,各考点按农业部制定的考务工作规则,确认报名信息,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收取报名费。打印生成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确认。向考区报送考生相关信息和材料。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2、资格复审。考区对考点上报的考生信息汇总结果和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时间安排:2010年6-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
  3、安排考场。考区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点,组织考点安排考场,按照农业部规定编排准考证,并将考点、考场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安排:2010年7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4、发放准考证
  考区打印准考证,将准考证逐级发放到考生手中。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盟市兽医局,旗县兽医局。
  5、确定考务人员。考务人员包括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考区向每个考点派2-3名监督员,考点根据考场数量设立2-4名巡考员,每个考场聘任2名监考员(非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和非畜牧业系统工作人员),考点设立的巡考员和聘任的监考员需报考区办公室审核备案。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6、考务培训。组织对监督员、巡考员和监考员等考务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是《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规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财务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档案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点和考场设置标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流程》、《监考人员守则》、《应试人员须知》及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应用等。
  时间安排:2010年9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7、运送试卷。考区协调机要部门,派专人协同考区机要人员接收试卷,按规定存放。并将考卷下发到考点。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8、组织考试。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组织各考点的考试。考试结束后,回收本考点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销毁试卷,同时将答卷、答题卡和备用卷上交考区。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9、回送答卷和答题卡。考区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将答卷和答题卡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销毁启封备用卷和未启封试卷袋。
  时间安排:2010年10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10、发送考试成绩单。由考区接收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的考试成绩单,下发各考点,由各考点将考试成绩单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各盟市兽医局。
  11、发放资格证书。考区办公室接收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统一核发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发给考点,考点负责将证书发给考生。
  时间安排:2011年1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四)工作总结阶段
  各盟市兽医局对本辖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兽医局,自治区兽医局总结全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上报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
  时间安排:2011年2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兽医局,各盟市兽医局。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考区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兽医局,负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日常工作。各盟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抓好落实,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搞好宣传。各考点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从事兽医活动的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和认识推行执业兽医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
  (三)严格保密制度。各考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卷运送、交接、保管、使用、销毁及备用卷和答题卡的回收工作,要加强过程管理、细节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
  
  附: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区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职责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
王桂英 (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2010/4/29 15: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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